警察「試」家權威解析 | 精準命中考題 | 資績積分試算
立即查看計畫詳情決勝關鍵:筆試佔30% + 面試佔40% + 資績佔30%
含職權行使法、行政程序法、社維法、警械使用條例、集遊法。
含警察勤務、犯罪偵查。
門檻:筆試成績+資績積分排序前75%者,始得參加。
| 評分項目 | 配分 |
|---|---|
| 才識 (領導、協調性) | 14分 |
| 職務歷練、工作成效 | 12分 |
| 問題分析 (判斷力) | 8分 |
| 儀態及言辭 | 6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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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考人員須經機關保薦,並符合《警察人員陞遷辦法》第5條附件3所定之資格:
資績計分依據警察人員陞遷辦法規定計算。由於佔總成績三成,請務必核對人事室資料,計算至小數點以下2位。
許多優秀警官在筆試上花費大量心力,卻忽略了「資格審查」的細節。請務必確認您的陞職積分是否包含所有應計項目(如最近期的獎懲)。此外,測驗或面試任一項缺考者,均不予錄取,請務必注意考試時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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